(1)企业在采购悬臂起重机时,应对可行性、经济性、技术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充分的投资分析和评价。选型应根据企业起重作业的繁忙程度和负荷变化,正确选择起重机的工作类型和工作水平,其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
悬臂起重机械的生产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使用者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在使用中满足其安全操作条件,不得超规格、超负荷或超范围使用。
(3)用户应具有较强的起重机使用管理能力,并能严格遵守起重机械使用、检查、维护和技术档案制度;确保起重机械正常运行,零部件供气齐全,工作机构和安全装置运行可靠,操作灵敏,控制可靠;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在正常范围。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能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纪律,自觉承担安全使用的管理责任,具备本岗位应用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以及操作规范和操作文明。
悬臂起重机使用者应不断改善起重作业环境;起重作业人员可以自觉维护和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安全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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